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做买卖的人途经武阳(今邯郸大名、馆陶一带),不小心把一件心爱的衣裳丢了,他走了几十里后才发觉,心中十分着急。这时候,有人劝慰他说:“不要紧,我们武阳境内路不拾遗。你回去找找看,一定可以找得到。”  

丢衣裳的人半信半疑。他心里想:这可能吗?转而又一想,找找也无妨。  

于是他转身回去,果真找到了他丢失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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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星期,顾客的厂入贼,偷了一些东西。顾客选择不报警,我有点不解。

上一个星期,一个朋友的办公室进贼,把公司内所有的电脑搬个清光。他们到警局报警。

也许对警方来说,屋子办公室或工厂进贼是件很好笑的事情,所以警察先是嘲笑,然后破口大骂朋友为什么公司没有装置防盗系统。

突然间,我完全明白顾客为什么选择沉默也不愿意到警局报警,因为他们可以在受伤之后避免被嘲笑和侮辱。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警方竟然变成了无赖?捉贼防贼不是警方原本的责任和工作吗?警方不但不履行自身的工作,还希望通过人民自行装置防盗系统来预防自家,办公室或工厂遭殃被贼看中来减轻自己的工作,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其实我早该明了为什么顾客选择不报警,回想2007年,我的公司在国庆日前夕也被几个土匪(对我来说,没进允许擅自没夺他人产物的人就是土匪)破门而入,把公司内上下下所有的电脑,电脑软件,器备,都夺(搬)走,公司的运作几乎因为这样而停顿。去报警,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更过分的是已经日晒三更,附近的警局竟然还没开门!后来还被警方教训了一顿:“我们去吃早餐嘛!不把门关上难道开着?”

在英国,有多达250万套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一位伦敦市民平均每天要被拍摄300次之多。在我国,如果没有防盗系统,一个贼不但可以慢条斯理的偷东西,同时甚至还可以在偷完之后小睡片刻,养足精神到隔壁家去继续干案。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在我国是笑话。人人自危,人人自保确实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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