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歌会友
Friday, May 1, 2009
Sg Kanching瀑布
Monday, April 27, 2009
自己的疏忽,是别人的不便
每去一个地方,我都会留意那个地方的一些基本设备。也许自己行动不便的原因,我特别留意殘障人士的設備。其中一个最容易也是最明显被观察到的就是保留给残障人士的停车位,我经常发现,很多地方没有这个设备,有些地方即使有,也形同虚设,因为总是被“无心人”滥用了。
我国的一些出名广场,总会把广场最接近门口的地方的停车位保留给残障人士。不过也许总是被滥用的,于是这些广场的负责人就会在停车位中央放一个指示牌,很明确的“告诉”所有人,这个车位是被保留的,而且是保留给残障人士,如果你“不小心”“滥用”了,后果是你的车会被有关当局“枷锁”。
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措施,但这个措施的弊病就在于:什么是残障人士?残障人士是什么?
就是因为在“肢体上”有些不便才叫残障人士(或弱势族群),你放个大大或重重的指示牌在停车位中央,请问当某一个独自驾车的残障司机来到这些停车位前面,他应该怎样做?尤其是那些需要坐轮椅的残障人士?下车,一拐一拐的拐到车尾,打开车尾箱,去取轮椅,坐上轮椅去取走指示牌,然后又回到车尾,把轮椅放回去,上车把车停放好,然后再。。。。
莫明其妙!但这是有关当局的错吗?我从来没有去责怪过任何有关当局这么做,因为他们是被逼这么做的。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后果是什么?很简单,你会发现这些车位都被一些四肢发达而“不小心”的人给“滥用”了。
有些人,不管什么情况,每当他要停放车时,他会留意一些细节,比如这个停车位适不适当他停放车他的车。
有些人,在找不到停车位时,他们就会“滥用”这些保留给残障人士,单身女子或乐龄人士的车位。他们心里会这么想: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有车,再来又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会来这里?
我要告诉你:你错了!问题不是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有车,或者又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会来这里?
问题在于你很自私。当然有的人,或者绝大部份的人都会辩驳说:噢!天啊,我一时没看到。
我再告诉你:就是因为你一时的疏忽,你给别人带来极度的“不便”。
我现在驾车上班,我没有办法独自行走太远的路,为了“方便”我自己,我向市政局申请了一个在我办公室前面的停车位,注意哦,这可不是免费的喔,市政局还要我每个月付租金的!因为原来照顾残障人士也不是市政局的责任!他们的责任就是把其中一个停车位规划租给你。我是没有“白霸”这个停车位的,以使用率来计算,我甚至比其他人付更昂贵的停车费。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人偏偏不理会这些,他就是硬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便或痛苦上!我这个私人停车位还是老是给人霸占,尤其是星期六。
昨天早上来到办公室时,发现已经有辆车停放在上面。经过在马路旁边做生意的小贩的提示,原来这个车主是在我办公室附近做工的,我当下就往他工作的办公室走去。
我的员工说他们可以把自己的车驾走,以便让位给我,我一口拒绝。员工向我说:“哗,你都很会争取自己的权利!”我说这本来就是我的权利,为什么不可以去争取?
什么是权利?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不过,这个定义并不是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我去到那个人的办公室,发现他们是10.30am才上班的,所以大门深锁。但我总觉得里面是有人,没有人应声。后来发现有个清洁工人,我要求她帮我上她公司楼上询问,看看是谁的汽车,请他移走。她上去后不久下来,说楼上没有人。人来了,没有在附近的熟食档,也不在公司楼上,难道给外星人绑架了?
我等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动静,后来隔壁的阿拉伯餐厅的负责人来了,她给了我一个电话,叫我致电试看一下。我就试试打那个电话,电话通了,总算“公司里面”有人了。我对接电话的人说他们那有人误用了我的停车位,开始的时候他还否认说没有这回事(他说他不晓得那汽车)直到后来我说我已经通报的市政局,他们现在正来着要拖车,他才“惊醒”(我在想他之前是半梦半醒,所以说不懂有那辆汽车)说马上下来。
千呼万唤始“下来”,只差没有犹抱琵琶半遮脸(在报障经常看到做错事的人总是遮着脸/头)。不晓得车主是不是在忙,下来的还不是车主。我说我要车主下来,我一定要“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随后车主才下来。一见面,车主在了解我的情况后,连声道歉,还说要请我喝茶赔罪。我当时心中真的很火滚,我坚决的说:不喝了,你快点把车位“还”给我。他说早上来的时候,他“一时”没有留意到,才造成误用了我的保留车位。
他把车位“还”给我后,还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因为我有留电话在他的车的雨刷上)说很不好意思,他还是坚决要请我喝茶。
因为最近忙个人所得税事务,我还没有正式和他喝茶。
我想,有一天我不忙的时刻,我会和他喝茶。其实我难道真的很在意那杯茶吗?不是,我在意的是“人民的醒觉。”
喏,你不在停车位中央放个“大大”的指示牌,下场就是这样。
你一时的疏忽或大意,有心或无心,有没有想过是会给他人带来极度“痛苦"的?
后记:从他很坚持的要请我喝茶,可看出他其实很懊恼为什么当时这么糊涂没看清楚,很显然从今以后他肯定会对这个事件很醒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还是值得赞许。
我国的一些出名广场,总会把广场最接近门口的地方的停车位保留给残障人士。不过也许总是被滥用的,于是这些广场的负责人就会在停车位中央放一个指示牌,很明确的“告诉”所有人,这个车位是被保留的,而且是保留给残障人士,如果你“不小心”“滥用”了,后果是你的车会被有关当局“枷锁”。
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措施,但这个措施的弊病就在于:什么是残障人士?残障人士是什么?
就是因为在“肢体上”有些不便才叫残障人士(或弱势族群),你放个大大或重重的指示牌在停车位中央,请问当某一个独自驾车的残障司机来到这些停车位前面,他应该怎样做?尤其是那些需要坐轮椅的残障人士?下车,一拐一拐的拐到车尾,打开车尾箱,去取轮椅,坐上轮椅去取走指示牌,然后又回到车尾,把轮椅放回去,上车把车停放好,然后再。。。。
莫明其妙!但这是有关当局的错吗?我从来没有去责怪过任何有关当局这么做,因为他们是被逼这么做的。如果他们不这么做,后果是什么?很简单,你会发现这些车位都被一些四肢发达而“不小心”的人给“滥用”了。
有些人,不管什么情况,每当他要停放车时,他会留意一些细节,比如这个停车位适不适当他停放车他的车。
有些人,在找不到停车位时,他们就会“滥用”这些保留给残障人士,单身女子或乐龄人士的车位。他们心里会这么想: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有车,再来又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会来这里?
我要告诉你:你错了!问题不是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有车,或者又那有这么多残障人士会来这里?
问题在于你很自私。当然有的人,或者绝大部份的人都会辩驳说:噢!天啊,我一时没看到。
我再告诉你:就是因为你一时的疏忽,你给别人带来极度的“不便”。
我现在驾车上班,我没有办法独自行走太远的路,为了“方便”我自己,我向市政局申请了一个在我办公室前面的停车位,注意哦,这可不是免费的喔,市政局还要我每个月付租金的!因为原来照顾残障人士也不是市政局的责任!他们的责任就是把其中一个停车位规划租给你。我是没有“白霸”这个停车位的,以使用率来计算,我甚至比其他人付更昂贵的停车费。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人偏偏不理会这些,他就是硬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便或痛苦上!我这个私人停车位还是老是给人霸占,尤其是星期六。
昨天早上来到办公室时,发现已经有辆车停放在上面。经过在马路旁边做生意的小贩的提示,原来这个车主是在我办公室附近做工的,我当下就往他工作的办公室走去。
我的员工说他们可以把自己的车驾走,以便让位给我,我一口拒绝。员工向我说:“哗,你都很会争取自己的权利!”我说这本来就是我的权利,为什么不可以去争取?
什么是权利?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不过,这个定义并不是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我去到那个人的办公室,发现他们是10.30am才上班的,所以大门深锁。但我总觉得里面是有人,没有人应声。后来发现有个清洁工人,我要求她帮我上她公司楼上询问,看看是谁的汽车,请他移走。她上去后不久下来,说楼上没有人。人来了,没有在附近的熟食档,也不在公司楼上,难道给外星人绑架了?
我等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动静,后来隔壁的阿拉伯餐厅的负责人来了,她给了我一个电话,叫我致电试看一下。我就试试打那个电话,电话通了,总算“公司里面”有人了。我对接电话的人说他们那有人误用了我的停车位,开始的时候他还否认说没有这回事(他说他不晓得那汽车)直到后来我说我已经通报的市政局,他们现在正来着要拖车,他才“惊醒”(我在想他之前是半梦半醒,所以说不懂有那辆汽车)说马上下来。
千呼万唤始“下来”,只差没有犹抱琵琶半遮脸(在报障经常看到做错事的人总是遮着脸/头)。不晓得车主是不是在忙,下来的还不是车主。我说我要车主下来,我一定要“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随后车主才下来。一见面,车主在了解我的情况后,连声道歉,还说要请我喝茶赔罪。我当时心中真的很火滚,我坚决的说:不喝了,你快点把车位“还”给我。他说早上来的时候,他“一时”没有留意到,才造成误用了我的保留车位。
他把车位“还”给我后,还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因为我有留电话在他的车的雨刷上)说很不好意思,他还是坚决要请我喝茶。
因为最近忙个人所得税事务,我还没有正式和他喝茶。
我想,有一天我不忙的时刻,我会和他喝茶。其实我难道真的很在意那杯茶吗?不是,我在意的是“人民的醒觉。”
喏,你不在停车位中央放个“大大”的指示牌,下场就是这样。
你一时的疏忽或大意,有心或无心,有没有想过是会给他人带来极度“痛苦"的?
后记:从他很坚持的要请我喝茶,可看出他其实很懊恼为什么当时这么糊涂没看清楚,很显然从今以后他肯定会对这个事件很醒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还是值得赞许。
Monday, April 20, 2009
Saturday, April 11, 2009
Tuesday, March 31, 2009
写在38岁!
坚强的人,须要更多的勇气;坚强的人须要更多的能量来承担失去的痛苦。坚强的人,应该获得更多的掌声。我会给自己掌声,也会给那些坚强的人热烈的掌声。
27/2:Serdang - 出席校友会福利小组会议
连续50天的时间内,除了工作,究竟还可以有些什么活动?
13/2:Seremban - 随同同班同学回母校
15/2:Jaya One - 出席校友会理事新春晚宴
16/2:Kelana Jaya - 陪同顾客拜访岸外公司顾问
21/2:Jaya One - 出席校友会脑力激荡
26/2:Old Klang Road - 出席校友会商联小组会议
27/2:Serdang - 出席校友会福利小组会议
6/3:Old Klang Road - 出席校友会理事会
7/3:Seri Petaling - 出席校友会商联小组会议
8/3: Aman Suria - 出席同学会福利小组会议
9/3:Zoo Negara - 家庭日
11/3:Sg Buloh - 某外国汽车代理和本地著名鸡精公司董事约见
13/3:Johor Baru - 校友会福利小组成人成材计划做家访
14/3:Bahau - 校友会福利小组成人成材计划做家访
17/3: Kuchai Lama - 同学生日集餐
18/3:Seri Petaling - 女儿生日
21/3:Ampang - 朋友新居入
21/3:Seri Petaling - 出席校友会商联小组会议
22/3: Old Klang Road - 出席校友会第41届常年会员大会
22/3:Jaya One - 出席顾客孩子婚礼
24/3: Seri petaling - 出席校友会福利小组会议
25/3:Mantin - 校友会福利小组成人成材计划做家访 http://serembanchunghua.com/2009/03/%e8%8a%99%e4%b8%ad%e9%9b%aa%e9%9a%86%e6%a0%a1%e5%8f%8b%e4%bc%9a%e7%a6%8f%e5%88%a9%e5%b0%8f%e7%bb%84%e6%94%af%e6%8f%b4%e6%af%8d%e6%a0%a1%e6%b4%bb%e5%8a%a8-%e5%ae%b6%e8%ae%bf3/
29/3: Seremban - 清明扫墓
31/3:38岁生日
趁着生日,我静静地沉思与回想,原来我过去的50天就这么地过了。而足踝也在不知不觉中疼痛起来。
足踝的伤,让我踏下的每一步都是痛楚的。岳母回乡去,从明天开始,我还要在办公室内兼顾我那可人的女儿。如果你问我生日的愿望是什么?我告诉你,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找个地方,暖暖疲惫的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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