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 2007

自保

在报章上看到某政党指警方“不务正业”。

有个顾客搬新家,才住不超过一年,就进了两次贼。

最近一次是有七个年轻人骑着电单车到他家门前,六个爬进他的家,用石头摔破汽车的镜子,偷取车内的音响器材。顾客的儿子被吵醒,打开门一看,不得了!那六个毛贼吓得赶快爬回出去,其中一个动作比较慢,被捉了下来,另六个在门口外的见状后,为了救同伴,集体前来摇顾客的铁门,坚固的铁门被摇的快要倒下之际,儿子害怕危险,赶快“逃”回家里去。

当那个被困在院子的同伴成功爬出去之后,这七个人捡起所有地上的石头,砖块,硬物一件一件的往他的屋内抛进来,直到几乎所有的玻璃镜都破碎才离去。

报警啦,结果不了了之。随后的日子,这几个人还整天在他的屋前屋后徘徊,一副”你吹啊?“的模样,顾客已经懒得再去报警了,只好和左邻右舍合力出钱请保安自保。

以前人们给黑社会保护费求平安,现在的人给保安公司保安费也是为了求平安,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呢?

3 comments:

  1. 這種事,要就搞大他,上報或直接投訴武吉阿曼,不然真的只有一起出錢請保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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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很多方面,看似進步,實則未必.世風日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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